林薇再次睁开眼时,鼻腔里充斥着一股混合了煤油、泥土和汗水的刺鼻气味。头顶是糊着报纸的椽子,报纸上印着“最高指示”的黑体字,墙角结着一层薄薄的蛛网,几只苍蝇在昏黄的煤油灯旁嗡嗡打转。
“醒了?醒了就赶紧起来干活!装死给谁看?”尖利的女声像针一样扎进耳朵,林薇猛地转头,看见一个穿着打补丁的蓝色土布褂子、三角眼吊梢眉的中年妇女正叉着腰站在床边,身后还跟着个瘦猴似的半大男孩,正贼眉鼠眼地盯着她的包袱。
脑海中突然涌入一股陌生的记忆——她是林晚星,19岁,原本是沪市纺织厂厂长的女儿,却被后妈刘翠花和继弟林建国设计陷害,扣上“投机倒把”的帽子,强行塞进了下乡的队伍,被分配到了这穷得叮当响的红旗生产大队。而她自己,林薇,21世纪顶尖商业分析师,刚才还在加班分析年度财报,突然一阵心悸就失去了意识,再睁眼就到了这1976年的北方农村。
“看什么看?还不起来!队长说了,今天要是再不出工,就扣你全月工分!”刘翠花伸手就要揪她的胳膊,林薇下意识地偏头躲开,眼神冷得像冰。原主就是因为被刘翠花推搡,头撞在桌角上才一命呜呼,让她占了身子。
“我头破了,流了血,按规定可以休息三天。”林薇揉着额角的伤口,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底气。她记得原主的记忆里有生产队的章程,这时候的农村虽然苦,但规矩还是有的。
刘翠花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这一向懦弱的林晚星敢顶嘴,刚要发作,门外传来一个粗嗓门:“刘会计,队长叫你去算工分!”
刘翠花狠狠瞪了林薇一眼,撂下句“算你走运”,就拉着林建国匆匆走了。林建国路过床边时,还不忘伸手摸了摸林薇的包袱,被林薇用眼神吓得手一缩,狼狈地跟了出去。
林薇松了口气,撑着身子坐起来。这具身体又瘦又弱,一阵风就能吹倒,额角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。她翻了翻原主的包袱,里面只有两件打补丁的衣服、一个搪瓷缸和几毛钱纸币,还有一封原主父亲林建军写的信,字里行间全是“忍一忍”“别惹事”的叮嘱,典型的和稀泥作风。
“真是个软蛋爹。”林薇嗤笑一声,原主的父亲明明知道刘翠花娘俩苛待女儿,却一直装疯卖傻,美其名曰“家和万事兴”,实则是怕麻烦。这样的原生家庭,比这穷乡僻壤更让人窒息。
休息了两天,林薇的伤口稍微好转,就不得不跟着生产队上工。六月的太阳毒得像火,地里的玉米秆比人还高,密不透风的田垄里闷得人喘不过气。她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掰玉米,没一会儿就汗流浃背,手上磨出了好几个血泡。
“哟,这不是城里来的大小姐吗?怎么还真干起活了?我还以为你要哭着喊着回城呢。”一个尖酸的声音响起,说话的是队里的王二嫂,仗着自己男人是副队长,平时最喜欢欺负新来的知青。
林薇没理她,继续手上的活。她知道现在不是惹事的时候,在这陌生的年代,没有实力就没有话语权。可王二嫂却不依不饶,故意撞了她一下,林薇没站稳,摔进了旁边的泥沟里,浑身都沾满了泥水。
周围传来一阵哄笑声,王二嫂叉着腰笑得前仰后合:“看看,真是娇贵身子,连站都站不稳!”
林薇咬着牙爬起来,刚要发作,就听见一个低沉冷冽的声音响起:“欺负人很好玩?”
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。林薇抬头望去,只见田埂上站着一个男人。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旧军装,身形高大挺拔,宽肩窄腰的比例堪称完美。阳光透过玉米叶的缝隙洒在他身上,勾勒出麦色皮肤下流畅的肌肉线条,鼻梁高挺,薄唇紧抿,一双黑眸像寒潭一样深邃,带着军人特有的锐利气场。
林薇的心脏“砰砰”狂跳起来——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惊艳。作为颜控兼“色痞”,她在现代见过不少帅哥明星,但没有一个能像眼前这个男人一样,兼具阳刚之气和绝色颜值,那是一种经过岁月和汗水沉淀的、充满力量感的帅气。
“陆、陆同志,我没欺负她,就是跟她闹着玩呢。”王二嫂的声音瞬间弱了下去,显然很怕这个男人。
男人没理她,径直走到林薇面前,脱下自己的军外套递了过去。他的手指修长有力,骨节分明,递衣服时不经意间碰到了林薇的手,带着一丝冰凉的触感。“穿上,别着凉。”
林薇这才回过神,赶紧接过外套。外套上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和阳光的味道,还残留着男人的体温。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,抬头冲男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:“谢谢同志!你叫什么名字呀?”
男人愣了一下,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。“陆战霆。”他言简意赅地回答,目光落在她沾满泥水的脸上,眉头微蹙,“跟我来,我家有干净衣服。”
林薇毫不犹豫地跟上。她注意到陆战霆走路时左腿有点微跛,应该是旧伤。后来她才知道,陆战霆是退伍军人,在边境作战时腿受了伤,不得不退伍回了老家红旗大队。他无父无母,独自一人住在村东头的老院子里,因为武力值高、性格冷峻,村里人都不敢惹他。
陆战霆的家很简陋,一间正房加一间偏房,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,还种着几棵青菜。他从偏房里拿出一套干净的粗布衣服递给林薇:“这是我牺牲战友的衣服,洗干净了,你先凑合一穿。”
林薇接过衣服,发现尺寸有点大,但很干净。她去偏房换衣服时,忍不住对着破镜子照了照——原主的长相确实不错,柳叶眉,杏核眼,皮肤白皙,虽然瘦了点,但五官精致,稍微收拾一下就是个大美人。“难怪能让我穿越过来,这底子不错。”林薇满意地点点头。
换好衣服出来,陆战霆已经端了一碗玉米糊糊放在桌上,还加了一个白面馒头——这在当时可是稀罕物。“吃点东西,补充体力。”
林薇也不客气,拿起馒头就啃。她实在是饿坏了,这两天在知青点吃的都是掺了野菜的稀粥,根本填不饱肚子。陆战霆坐在旁边看着她吃,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和。
“陆同志,你真是个好人。”林薇一边吃一边说,眼睛还不忘偷偷打量他的侧脸。阳光下,他的下颌线线条流畅,喉结滚动了一下,看得林薇心里痒痒的。
陆战霆耳根微微泛红,别过头去:“举手之劳。”
林薇心里偷笑,原来这冷面帅哥还会害羞。她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——这么好的男人,要是能拐回家当老公,既有颜值又有武力值,还能保护她,简直是完美伴侣!而且以她的商业头脑,再加上陆战霆的口碑和武力,在这70年代搞点事业,致富应该不难。
这个念头一旦升起,就再也压不下去。林薇放下碗筷,一本正经地看着陆战霆:“陆同志,我跟你商量个事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我嫁给你怎么样?”林薇直截了当,“我知道你腿有旧伤,不好找媳妇。我虽然是下乡知青,但我能干活,还能给你做饭洗衣。最重要的是,我长得好看,带出去有面子!”
陆战霆彻底愣住了,黑眸里满是震惊。他活了二十五年,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地向他求婚,而且理由还这么……奇特。
林薇见他不说话,以为他不同意,赶紧补充:“我还会算账!以后队里分东西,我帮你算得明明白白,绝对不吃亏!而且我不嫌弃你腿伤,我觉得你这样更有男人味!”
她的话越来越直白,陆战霆的耳根红得快要滴血。他看着眼前这个眼睛亮晶晶、一脸认真的姑娘,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。他确实因为腿伤和孤苦伶仃的身世,在村里名声不算好,没人愿意给他说亲。林晚星虽然是下乡知青,但长得好看,性格也……很鲜活,不像村里那些拘谨的姑娘。
“你……考虑清楚了?”陆战霆的声音有些沙哑,“我家穷,还有一堆难缠的亲戚。”
“穷不怕,我们可以一起赚!亲戚难缠也不怕,我来对付!”林薇拍着胸脯保证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怎么利用陆战霆的颜值“饱眼福”了。
陆战霆沉默了片刻,缓缓点头:“好。”
林薇眼睛一亮,猛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:“太好了!老公!”
陆战霆的身体瞬间僵硬,低头看着靠在自己胳膊上的姑娘,鼻尖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清香,心跳又快了几分。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:“我明天就去跟队长说,办结婚手续。”
林薇笑得合不拢嘴,看着陆战霆挺拔的背影,心里美滋滋的——第一步,拿下绝色糙汉老公,完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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